全院本科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6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见附件1);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补充说明》(见附件2)。
二、名额分配
2026年学校向我院下达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指标281个。学院按照各年级应参评本科生的规模等情况制定名额分配方案。各年级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
三、奖励资助标准及发放形式
一等国家助学金:4800元/人;二等国家助学金:3700元/人;三等国家助学金:2600元/人。
四、奖励资助范围
1.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2.学生如涉及转专业、降级等学籍异动情况,国家助学金需在当前学年所在班级进行申请。
五、申请材料填写
1.国家助学金由学生登录学校资助系统(https://zizhuxt.upc.edu.cn/)填写提交后(因隶属关系变化,转专业学生不要主动在系统内提交申请,应在线下评选通过后由原专业辅导员老师在评议相应奖项时添加,然后学生本人方可获得申请表填写权限),下载自动生成的申请表,将表格内容按照附件4中文件要求准确填写完整后再打印(建议统一打印),交给班级评议小组,班级评议小组收齐后上交给年级辅导员;
2.涉及照片的表格,请先在资助系统内上传数码1寸免冠照片后再下载电子版表格打印;
3.各级评审意见也应按照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要求(附件4)在学校资助系统内认真填写,导出打印后,签字盖章。
六、报送材料
各年级评定完成后,请于10月19日16:00前报送《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单面打印),电子版材料以资助系统内各年级评议结果为准,学院将对年级评议结果进行审核,最终评选结果将在学院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明确包含公示期、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保障师生知情权与监督权。
七、相关工作要求
(一)注重坚持资助育人导向
各年级要将助学金评选工作与资助育人紧密结合,既让学生真切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也要注意引导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合理使用资金,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二)严格遵守评选工作纪律
各年级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组织评选和报送。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违反评选要求,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拆分学生奖助学金。
如有问题请联系
卢海燕:0532-8698372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