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王佳发布者:王佳发布时间:2025-09-29浏览次数:1230

全院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中石大东发〔202258号)(见附件1

二、名额分配

2025年国家向我院内下达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10个,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5个。

三、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一次性发放;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一次性发放。

四、奖励范围和基本申请条件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基本学习年限内(学籍状态正常)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基本申请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无固定工资收入,完整人事档案在校,按时注册学籍;

4.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五、评审程序

1.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应遵循平等原则、回避原则、公正原则及保密原则。评审委员会受理本单位研究生的申请,组织实施初步评审,按照分配的名额,实行差额评选,由评审委员会评审拟获奖学生名单,初审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2.特别说明: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或本科直博生)在可参评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第一年时,其在硕士阶段未用来参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成果(或本科第四学年的成果),可以用来参评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本研一体化培养的研究生在参加国家奖学金评选时,可使用本科阶段(第四学年)未用来参评国家奖学金的成果。

六、材料报送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1081600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wangjia@upc.edu.cn

附件2:硕士提交《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附表》

附件3:博士提交《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附表》

附件4:均提交《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学生汇总表》

各位申请同学须严肃认真填报,按规定要求提交材料,过时不予申报,材料不真实者取消评选资格。

七、如有问题请联系

王佳:05328698373505328618958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929

附件1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中石大东发〔2022〕58号).pdf

附件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附表.xlsx

附件3: 2025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附表.xlsx

附件4: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学生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