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琰发布者:张琰发布时间:2023-12-11浏览次数:561

全体2024届毕业生: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典型示范、激励引导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学校《关于做好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我校按照国家计划内招收的2024届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省级优秀毕业生与校级优秀毕业生两项荣誉不能兼得,研究生和本科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情况如下:

 

省级人数

校级人数

2024届毕业研究生

10

10

2024届毕业本科生

19

19

学院合计

29

29

二、评选条件

(一)爱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牢记并践行党和国家对新时代大学生的期望和教导;

(二)励志。志向高远,自愿到乡镇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优先推荐;

(三)求真。热爱所学专业,恪守学术道德,践行诚信,态度端正;

(四)力行。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科技文化创新、就业创业实践等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勤学。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六)修德。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崇尚美德,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七)明辨。明辨是非,有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方向;

(八)笃实。在各类职业规划大赛、创业大赛、求职技能大赛等赛事活动中表现优异的学生,或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获取荣誉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流程

(一)评选过程应由学生本人向班级提交申请,班级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审,通过民主测评等方式对候选学生进行推荐排序;候选学生所在党支部要对候选人进行政治审查,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给出推荐意见;学院组织专门评选,对学生思想品德、现实表现、能力贡献和毕业选择等重点考察,充分征求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导师等意见,确定初选人选。对有突出表现的个人与集体,符合基本条件的,重点考虑,优先推荐。

(二)请有意向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同学于1213日向班级提交申请,并准备5分钟内的答辩PPT,学院预计于1215日前举行联评。

(三)为确保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公正透明,学院将初选名单公示三个工作日,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奖励措施

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学校核准无误、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优秀毕业生,授予“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或“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全省统一制式(电子证书,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下载)或学校印制的优秀毕业生证书。

联系人:2024届毕业本科生辅导员  王佳  0532-86983735

2024届毕业研究生辅导员  张琰  0532-8618958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