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2021级硕士研究生:
为进一步激励研究生潜心学术和研究,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提高,按照学校要求,现将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第二次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中石大东发[2022]58号),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试行)》,评定2021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其中相关成果的认定日期为2021年9月10日至2023年6月30日。
学院秉持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进行本次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严格落实评定程序,及时处理对奖学金评定过程中的反馈。
2.学院公示奖学金名单无异议后,将《2021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统计表》交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学校审定后,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学校将根据评定结果发放2021级硕士研究生2023年(上半年)学业奖学金。
若有疑问,请及时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及学生工作办公室沟通和反馈。
联系人:张琰,联系电话:0532-86189585,电子邮箱:upczhangyan@163.com。
附:
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试行)
http://xszx.mse.upc.edu.cn/2020/0821/c15824a214795/page.htm
(备注:因政策文件修订,执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中石大东发[2022]58号)文件,不再执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中石大东发[2013]75号)文件)
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各项赋分细则(试行)
http://xszx.mse.upc.edu.cn/2020/0821/c15824a214797/page.htm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