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展示我院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鼓励、引导广大学生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院决定将2023年学校“十大学生标兵”推荐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非毕业生)
二、评选办法
评选办法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十大学生标兵评选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
(一)4月10日前,意向申报学生需认真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十大学生标兵”评选推荐表》(见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十大学生标兵”候选人事迹材料》(格式要求见附件3),同时提交300字的个人简介及电子版照片(个人简介严格控制字数,简明扼要体现亮点特色,照片一般应为生活照,纵向2张,不小于2M,用作网络投票)。电子版材料发送到teng0312upc@163.com。
(二)4月17日—5月14日,学校组织网络投票以及候选人进行汇报答辩。
(三)5—6月份,通过校报、各类网络媒体对2023年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十大学生标兵”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展示优秀学子风采,优先推荐参评教育部、山东省各类优秀学生荣誉。
(四)9月份,由 “十大学生标兵”组成宣讲团举行先进事迹宣讲会,纳入新生入学教育。
(五)在学校举行的年度学生表彰奖励大会一并表彰。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附件1: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十大学生标兵评选实施细则(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