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通过规范开展评星定级,不断提高团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按照团中央《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2年版)要求,我校将于11月-12月集中开展团支部整理整顿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11月-12月
二、面向对象
成立6个月以上(2022年6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三、工作标准
对照“对标定级”自评表参考标准(详见附件1)开展评星定级,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1.五星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2.四星团支部(良好,80—8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3.三星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4.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
5.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四、工作步骤
(一)团支部对标自评
12月12日前,团支部结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对照参考标准,完成自评定级。采取“五必评、双签字”方式,即评班子建设、评团员表现、评活动效果、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普通团员代表分别在团(总)支部“对标定级”自评表(附件1)签字确认自评结果。自评完成后,将结果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并将自评表纸质版、电子版及《基层团支部工作手册》与附加材料提交至各年级团总支处,由各年级团总支提交至院团委。纸质版自评表与《基层团支部工作手册》于12月12日提交至10号楼242室,电子版自评表于12月12日21:00前发送至团建中心邮箱clxytjzx@163.com.
团支部应根据《共青团“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指引》实施指引开展组织生活会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将其与团内激励(录入操作指引见附件2)全部录入后,才可进行“对标定级”记载录入。应开展但未开展的直接评定为软弱涣散团支部。
(二)二级团委复核认定
12月18日前,院团委将结合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完成复核认定。复核过程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的方式,即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基层团支部工作手册》等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支部委员会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评价。
院团委复核团支部自评定级情况后,通过复核认定的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记录。若复核后对团支部自评结果做出修改的,将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分级负责
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应主动向支部内团员青年公开自评定级的过程和结果,同时应将“对标定级”工作程序如实详尽记录在《基层团支部工作手册》中。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智慧团建”同步记录,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
(二)激励约束
只有被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3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负责人,2023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
联系人:王佳
联系方式:15376719869
共青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