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学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为先、能力并重、全面发展,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山东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3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校在籍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学生班集体(不含2021级学生及其班集体)。
二、评选指标
(一)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3人,优秀学生干部1人。
(二)先进班集体:
我校共有7个候选指标。学院将推荐1个本科生班级、1个研究生班级参评,由学校组织联评后产生候选班集体。
(三)退役复学学生:
单列名额推荐,不占用学院名额。学校可推荐优秀学生人数不超过4人、优秀学生干部人数不超过2人,由学校组织联评后产生候选人。
三、评选要求
(一)对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突出表现的个人与集体,符合基本条件的,会重点考虑,优先推荐。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评选条件,优化评选程序,强化过程监督,根据《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鲁教学字〔2016〕1号)(附件1)有关规定推荐候选人、候选集体。对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过程一般应由学生本人向班级提交申请,班级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审,通过民主测评等方式对候选学生进行推荐排序;候选学生所在党支部要对候选人进行政治审查,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给出推荐意见;学院要组织专门评选,对参评学生和班级的思想品德、现实表现等重点考察,同时充分征求辅导员、班主任、导师等意见,最终确定候选名单。
四、评选时间
(一)3月13日—3月18日:按分配名额评选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推荐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
(二)3月19日:学院上报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和推荐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材料,学校组织联评资格初审;
(三)3月20日-24日:学校组织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联评,组织退役复学学生单列计划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联评;
(四)3月24日—3月28日:山东省高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候选名单公示,形成评选报告上报。
五、材料报送
有意向参与评选的个人或集体请联系各年级辅导员。并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材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
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登记表.doc
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汇总表.doc